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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南國都市報7月4日訊(記者 胡誠勇 通訊員黃平 王文濤)坐上警車回家的那一刻,年紀輕輕卻已初為人母的羊某無論如何也沒有想到,自己因販賣親生女兒被抓獲,卻又在民警的幫助下,再次回到了家人的身邊。
  羊某是儋州市三都鎮人,其母親患有精神病,父親眼部有殘疾,唯一一個哥哥也在福建打工,長時間不曾聯繫,家中沒有經濟來源。
  羊某18歲便輟學在家,更讓家裡人想不到的是,羊某在這個年齡居然莫名懷孕了。儘管父母多次詢問,羊某也不願提及此事。後經人介紹,羊某的父母找到了鎮上一名40多歲的男子,打算讓二人結婚,但因羊某年齡不滿20周歲,一直未辦理結婚證,只是與該男子同居。
  不久,羊某產下一名女嬰,這名男子不願意出錢撫養,而經濟拮据的羊某,瞞著家人以1100元的價格將小孩賣與他人。小孩的無故消失,急壞了家裡的老人。在父母的追問下,羊某謊稱小孩被人搶走了,其家人立即報警。
  在對該案進行偵查的過程中,民警發現羊某就小孩被搶一事根本無法自圓其說,在追問之下,羊某不得不承認,是自己賣了女兒。
  根據羊某提供的線索,民警抓獲了嬰兒的買方李某。因為羊某被抓獲時正處於哺乳期,公安機關遂對其採取了取保候審措施。取保後,羊某被家人及同居男子拋棄,在沒有通知任何人的情況下,私自帶著小孩四處流浪,同時也被列為網上在逃人員。
  7月2日,流浪到文昌的羊某被當地派出所查獲,後移交到洋浦新都公安邊防派出所。羊某被移送到該所時,已是身無分文,衣衫襤褸,小孩更是瘦骨伶仃,原本2歲的小孩卻只有1歲小孩的身板,十分可憐。該所民警拿來了衣服、鞋子和食物,所領導也拿出自己的200元讓民警給小孩買些牛奶等補充營養。隨後,民警輾轉多方聯繫上羊某父母時,羊某父母又稱不願意接受女兒及外孫女。
  經過民警的真情和耐心勸說,羊某的家人終於被感化,最終羊某的父母同意其回家居住。
(編輯:SN06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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