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華網南昌9月15日電(記者胡錦武)記者15日從江西省紀委獲悉,日前,江西紀檢部門分別對吉安市原市委委員、峽江縣原縣委書記宋銅和上饒市原市委委員、德興市委原書記何金銘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。
  經查,宋銅利用職務上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,收受巨額賄賂。宋銅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,並涉嫌犯罪。依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和《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》的有關規定,經江西省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省委批准,決定給予宋銅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處分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。
  經查,何金銘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,收受巨額賄賂;與他人通姦。何金銘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,其中受賄問題已涉嫌犯罪。依據《中國共產黨章程》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》等有關規定,經上饒市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江西省委批准,決定給予何金銘開除黨籍處分;經上饒市紀委常委會審議並報上饒市委常委會議批准,決定給予何金銘行政開除處分;收繳其違紀所得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gq26gqttz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